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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股新陈代谢常态化 年内18家公司收到“退市通知”

2021-08-13 17:08:03点击量:57306

作为2021年资本市场重点改革方向之一,“退市”在退市新规之下已呈现出新特征。

据《证券日报》记者梳理,截至8月12日,今年以来已有17家上市公司退市,另外天翔环境也收到交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,并已进入退市整理期,将于8月30日摘牌,成为创业板今年首家退市公司。至此,年内共有18家上市公司收到“退市通知”。

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表示,年内退市公司共18家已超过2020年全年退市数量,说明在退市新规下,A股市场的退市工作正逐步常态化。

据了解,年内收到“退市通知”的18家上市公司中,沪市主板退市公司有10家,深市主板退市公司有7家;注册制下创业板退市公司有1家。

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在接受《证券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从政策上来看,注册制下科创板和创业板退市的政策明显更为严格,但由于注册制实施时间较短,退市政策的威力还没有体现为退市数量的大幅度增长。但随着注册制下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多,两个板块也将会实现有进有出的相互平衡,构建一个更为良性的资本市场生态。

《证券日报》记者据上市公司公告梳理发现,从当前退市公司所触及的指标类型来看,上述18家退市公司中,主动退市的有两家,一家是*ST航通因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,申请主动退市;另一家则是被大连港吸收合并而主动终止上市的营口港。此外,康得退、*ST鹏起、*ST富控、*ST信威、*ST欧浦、ST工新、*ST秋林、天翔环境等8家公司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。*ST舜喆B、*ST宜生、*ST成城、*ST长城、天夏退和退市金钰等6家公司触及“1元退市”指标。北讯退、斯太退则是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,收到交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。

田利辉就此表示,当前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而被强制退市的公司较少,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的成效。与此同时,“1元退市”和财务退市成为当前退市的主渠道,说明市场化退市渠道已经成为主流,A股市场在发挥着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。

“从目前退市公司所触及的指标类型来看,退出渠道更加多元化。”何南野表示,这对A股市场有以下几方面积极意义,一是意味着未来退市数量会明显增长,从而加速A股市场优胜劣汰;二是形成较强的威慑作用,有利于引导上市企业更加合法合规,做大做强。

值得关注的是,已从A股退市的康得新近期再次收到监管部门的罚单。8月3日,中国证监会网站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证监会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即原上市公司康得新,目前已退市)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、审理,决定对康得新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;对时任康得新董事长、实际控制人钟玉给予警告。

证监会指出,任何想通过虚假业绩支撑股价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惨痛的代价,对此种欺诈投资者、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。

证监会披露的另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证监会对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康得集团”)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、审理,证监会决定:对康得集团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60万元罚款;对钟玉给予警告,并处以30万元罚款。

对此,田利辉表示:“已从A股退市的康得新再次收到监管部门的罚单,说明我国坚持依法治国。退市不等于免责。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会被有关部门继续追责,依法治企,逐步形成不敢违、不能违和不想违的守法守规局面。”

在何南野看来,对已退市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,说明监管具有持续性、连贯性和全面性,已逐步建立较好的责任追究制度。对于侵犯投资者权益或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各类行为,并不会因退市而终止追究,这有利于对违法违规者形成强大威慑力,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。


责任编辑:李选盛

来源:证券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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