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关于调整省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
琼府办〔2025〕8号
各市、县、自治县人民政府,省政府直属各单位:
根据省政府领导班子人员变动情况,结合工作实际,现将省政府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如下:
刘小明 省长: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,兼管审计方面的工作。
分管省审计厅。
巴特尔 常务副省长: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,负责发展改革、自然资源、规划、海洋、财政、税务、金融、外事、应急管理、防灾减灾救灾、统计、林业、国有资产监管及国企改革、物价、粮食和物资储备等方面工作。
协助省长分管省审计厅。
分管省政府办公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、省海洋厅、省财政厅、省外办、省应急管理厅、省国资委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、省统计局、省林业局(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)、省政府研究室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、省地质局、省海洋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研究院、文昌国际航天城管理局、省农垦集团。
联系省税务局、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、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海南监管局、证监会海南监管局、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、省气象局、省地震局、省消防救援总队、财政部海南监管局、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、自然资源部南海局、国家林草局驻广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、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、民航海南安全监管局、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。
谢 京 副省长:负责旅游、文化、体育、科技、教育、卫生健康、医疗保障、药品监管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、省科技厅(省外国专家局)、省教育厅、省卫生健康委、省医疗保障局、省药监局、省疾控局、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、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。
联系省社科联(省社科院)、省科协、省作协、省文联、省残联、省红十字会。
蔡朝晖 副省长:负责公安、司法、信访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省公安厅、省司法厅、省信访局、省监狱管理局(省戒毒管理局)。
联系省高级法院、省检察院、省国家安全厅、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。
顾 刚 副省长:负责营商环境、生态环境、工业、商务、口岸、住房城乡建设、交通运输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省营商环境建设厅、省生态环境厅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商务厅(省口岸办)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交通运输厅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、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、省大数据发展中心。
联系海口海关、海南海事局、省邮政管理局、省通信管理局、省工商联(省总商会)、省贸促会、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、民航中南空管局海南分局、商务部驻海南特派办、省烟草专卖局、省总工会、团省委、省妇联。
李 锋 副省长: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民政、民族、退役军人、市场监管、知识产权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民政厅、省民委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知识产权局、省社保服务中心。
联系省侨联、省台联以及驻琼部队。
邹 广 副省长:负责农业农村、乡村振兴、水利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省农业农村厅(省乡村振兴局)、省水务厅、省供销社、省档案局、省地方志办公室。
刘平治 党组成员:协助推动重大项目。
刘登山 党组成员:负责省政府参事室工作。
符宣朝 秘书长:负责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事项,主持省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,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。
分管省政府驻京办。
省政府副省长、省政府秘书长除上述分工外,均应负责省长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省政府领导分工实行缺位代理制度。前位省政府领导出省执行公务或休假期间,其工作由后一位省政府副省长代理,如后一位省政府副省长也缺位,则再顺延后一位省政府副省长代理,以此类推形成工作循环。缺位代理双方应做好交接并认真负责代办期间工作。
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2025年2月11日
(此件主动公开)